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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回收旧电瓶需要办理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2: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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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回收旧电瓶需要办理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要求的单位,须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要求的单位,向地区环保厅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涉及铅污染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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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要求的单位,须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要求的单位,向地区环保厅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涉及铅污染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法律分析:

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要求的单位,须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要求的单位,向地区环保厅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涉及铅污染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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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回收旧电瓶需要办理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要求的单位,须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要求的单位,向地区环保厅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涉及铅污染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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