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因传唤后配合警方调查的应当不超过十二小时,如遇重大复杂案件一般不应超过二十四小时。此外,如果被刑事拘留了,在批准逮捕之前,经过澄清不存在犯罪行为的,不予批准逮捕,就会释放。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是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