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是普通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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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20:55:00
撤销仲裁裁决是普通程序吗?
法律分析。普通程序是指人民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导读法律分析。普通程序是指人民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撤销仲裁裁决是普通程序吗?
法律分析。普通程序是指人民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本程序。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