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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骨折的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9 2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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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骨折的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

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九级伤残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械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待遇。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分析;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小于1/2者”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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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九级伤残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械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待遇。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分析;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小于1/2者”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九级伤残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械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待遇。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分析

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小于1/2者”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结语

根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腰椎压缩性骨折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将享受一系列待遇,包括工伤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械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用、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请根据个人工资情况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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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骨折的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

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九级伤残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械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待遇。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分析;腰椎压缩性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小于1/2者”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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