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对于高消费令会不会上高速公路的这个问题是需要咨询下达高消费令的的,法律上规定的高消费的行为包括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像飞机,轮船等二等以上的仓位是不允许使用的,不允许购买非经营必须的机动车,并没有规定不能上高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一、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由于财产登记等一些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因此高消费一定意义上是宣示性的。但是,一旦被发现违法,就会予以制裁,让其付出代价。
由此可见,法律上并未高消费令的这些人向高速公路,但是当地的人民很有可能会结合被执行人的情况其上高速公路。高消费令的目的,在于让当事人尽快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能尽快还款,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