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04:26:24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导读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