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公司降低合同约定条件或双方不予续订时才能获得经济补偿。否则,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无需补偿。根据法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解除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依法解除合同等。其他情形需参考相关法律和行规。
法律分析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况消失时终止。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现行法律,劳动者不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只有用人单位可能需要给予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有多种情形,其中涉及经济补偿的情况需要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