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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怕立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04: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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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怕立案

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往往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对不予立案的,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有哪些。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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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往往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对不予立案的,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有哪些。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往往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对不予立案的,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
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有哪些?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
立案和立案调查的定义:
立案是法律用语,是指、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举报、控告、举报、自首和自诉人的起诉等资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立案调查代表可以基本认定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采取强制措施正式启动调查程序。立案调查是纪委的一般说法,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反纪律,由纪委立案。通常,以下措施为两条规则,检查后对党纪政纪进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立案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第一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立案追究,必须是按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只能针对犯罪行为。如果不是犯罪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视为犯罪的,不应当立案。
2、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必须依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在有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发生犯罪事实,并且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需要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发生了犯罪事实,但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期间被特赦令免除处罚的。是刑法通告处理的犯罪,没有通告或者撤回通告的;嫌疑人死亡的情况;其他法律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所以这里所说的犯罪事实,只是指发现了某种社会危害,发生了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关于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都要求在立案时弄清楚一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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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怕立案

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往往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对不予立案的,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有哪些。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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