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外地失踪了在哪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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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6:07:23
家人在外地失踪了在哪里报案
法律分析:失踪人员的家属应当向失踪地的机关报案求助,如不能确定失踪地的,可以向失踪人员居住地的机关报案。法律依据:《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导读法律分析:失踪人员的家属应当向失踪地的机关报案求助,如不能确定失踪地的,可以向失踪人员居住地的机关报案。法律依据:《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法律分析:失踪人员的家属应当向失踪地的机关报案求助,如不能确定失踪地的,可以向失踪人员居住地的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家人在外地失踪了在哪里报案
法律分析:失踪人员的家属应当向失踪地的机关报案求助,如不能确定失踪地的,可以向失踪人员居住地的机关报案。法律依据:《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机关刑侦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