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本金与利息的偿还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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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1 16:13:04
民法典本金与利息的偿还顺序是什么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是按约定处理。履行顺序是(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导读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是按约定处理。履行顺序是(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是按约定处理。履行顺序是(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民法典本金与利息的偿还顺序是什么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是按约定处理。履行顺序是(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