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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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6:13:02
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有什么
法律分析。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一般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上述顺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导读法律分析。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一般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上述顺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法律分析:
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一般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上述顺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利息;
主债务。
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有什么
法律分析。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偿还顺序一般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上述顺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