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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能否向起诉?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6: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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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能否向起诉?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第十二条;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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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第十二条;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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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能否向起诉?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第十二条;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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