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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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10:23:54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
导读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