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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重新办理遗失的房产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1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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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重新办理遗失的房产证?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如损毁或灭失,应依据原有登记资料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登记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及时移交相应的登记机构。法律分析;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拓展延伸;如何办理遗失房产证的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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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如损毁或灭失,应依据原有登记资料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登记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及时移交相应的登记机构。法律分析;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拓展延伸;如何办理遗失房产证的补办手续。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如损毁或灭失,应依据原有登记资料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登记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及时移交相应的登记机构。

法律分析

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遗失房产证的补办手续?

若您遗失了房产证,需要进行补办手续。首先,您应该尽快向相关部门报案并申请挂失。随后,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房屋购买合同等。然后,前往房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并接受核实和审查。一旦办理成功,您将获得一份新的房产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不动产登记簿的损毁或灭失,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原有登记资料进行重建。若您遗失了房产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申请挂失。随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房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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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重新办理遗失的房产证?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如损毁或灭失,应依据原有登记资料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登记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及时移交相应的登记机构。法律分析;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拓展延伸;如何办理遗失房产证的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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