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款已到账,但公司拖欠。劳动监察可责令公司支付并罚款。用人单位应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保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费、交通费等也可从基金支付。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可从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工伤的赔款已经到公司账户,但是,拖着不给应向劳动监察投诉。
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给付或者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先行支付给个人,并向公司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基金理赔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时支付劳动者。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拖欠赔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款并处以罚款。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治疗费用,并根据规定支付伙食补助和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治疗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