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10:44:20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六条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导读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六条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六条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六条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