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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一般多久审理完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2 1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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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一般多久审理完毕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一、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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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一、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一、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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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一般多久审理完毕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一、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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