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偷来的东西卖给我,我付了钱 原主找上来了 我不给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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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2-21 19:09:01
别人偷来的东西卖给我,我付了钱 原主找上来了 我不给犯法吗
不违法的,如在您不知情的情况用合理的价格购买的,你主观上是属于善意的,不违法,但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若失主找您归还,您是需要归还的,你的损失可以请求卖家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导读不违法的,如在您不知情的情况用合理的价格购买的,你主观上是属于善意的,不违法,但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若失主找您归还,您是需要归还的,你的损失可以请求卖家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不违法的,如在您不知情的情况用合理的价格购买的,你主观上是属于善意的,不违法,但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若失主找您归还,您是需要归还的,你的损失可以请求卖家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别人偷来的东西卖给我,我付了钱 原主找上来了 我不给犯法吗
不违法的,如在您不知情的情况用合理的价格购买的,你主观上是属于善意的,不违法,但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若失主找您归还,您是需要归还的,你的损失可以请求卖家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