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转移后的连带责任与担保人是否同意转让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债务转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债务可转移且债权人同意转移。转移后产生新的合同关系,债务人不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法律分析
一、债务转移后还承担连带责任吗
债务转让后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担保人是否同意债务转让,如果未经同意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
债务的转移,是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给第三人,
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债务转移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
2、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债务转移后,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的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债务转移以后,合同主体已经变更,债务人不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结语
债务转让后,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同意债务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担保人未经同意转让债务,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债务可转移且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产生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的合同关系消失。因此,债务人转让后不再是合同当事人,而第三人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