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不会有案底,只有犯罪事实成立才会留下案底。被拘留后,家属有知情权,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人员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刑事拘留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实际情况来处理。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会不会有案底?
不会留下案底,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二、被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1、机关或若对您亲友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2、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3、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无罪释放的情况下,显然是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司法机关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如果犯罪事实严重的,或者后期发现犯罪证据的可以再次批捕并判罚处理,这时肯定是有案底的。
结语
针对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的情况,一般不会留下案底。刑事拘留仅是一种行政性措施,没有判处刑罚,因此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根据《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行政处罚、不起诉决定、无罪判决等情形。然而,如果犯罪事实严重或后期发现犯罪证据,可能会再次批捕并判罚处理,这时就会有案底存在。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九十四条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八十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适用逮捕措施。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五节逮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机关凭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人民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人民。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人民撤销逮捕决定之前,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