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被保险人若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
1. 协商解决: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提出书面申诉。
2. 提出书面申诉: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书面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保险公司应在15日内处理并答复。
3. 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被保险人可向中国银或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规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权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提出异议。”
2.《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第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不满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结果,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3.《保险监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被保险人在申诉时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如医生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核实认定。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保险种类、保险条款及责任范围,以便在需要时及时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