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过了8小时算加班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1-07 20:17:29
小时工过了8小时算加班吗?
法律分析: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导读法律分析: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法律分析: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小时工过了8小时算加班吗?
法律分析: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为劳动者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