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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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6 07:38:21
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
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每月作废没有数量,但作废必须在开具的当月才能作废,如跨月就不能作废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要求:(一)作废专用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二)作废专用条件作废专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即未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导读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每月作废没有数量,但作废必须在开具的当月才能作废,如跨月就不能作废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要求:(一)作废专用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二)作废专用条件作废专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即未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每月作废没有数量,但作废必须在开具的当月才能作废,如跨月就不能作废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要求:(一)作废专用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二)作废专用条件作废专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即未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推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后,对非征期专用数据已进行抄税后,也不能作废当月已抄税过的专用!只能开具红字专用。(三)作废专用处理方法1、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将符合作废条件的该份专用作废,即将开票系统的该份专用电子数据作废。2、在纸质专用(含未打印的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
增税一个月可以作废多少张。每月作废没有数量,但作废必须在开具的当月才能作废,如跨月就不能作废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要求:(一)作废专用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二)作废专用条件作废专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即未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