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能否留案底取决于是否判刑。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一、取保候审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1、没有经过机关的批准,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或者县;
2、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常住地址、所在单位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机关报告;
3、在接到传讯的通知时,应该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案;
4、不可以通过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出面作证;
5、不可伪造、销毁证据或者串供。
(三)根据、或机关可根据案件实际需要,被取保候审人还需遵守以下规定:
1、不可进入特定的场所,从事特定的活动;
2、不可与特定的人员见面或通信、电话等,特定的人员通常指的是与案件有关的办理人员;
3、需将个人的护照、出入境证件、驾驶证等证件,交由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期满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原决定机关必须发出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如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形的,应该退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