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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期限最长是多久?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24 2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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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期限最长是多久?

股东认缴出资应按公司章程约定时间缴纳,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法律分析;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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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东认缴出资应按公司章程约定时间缴纳,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法律分析;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认缴出资应按公司章程约定时间缴纳,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拓展延伸

股东出资期限的及注意事项

股东出资期限的及注意事项会根据不同的公司法规定和股东协议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东出资期限的最长取决于公司法规定,可能是数年或更长。然而,股东在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在股东协议中明确规定出资期限,以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其次,及时履行出资义务,以免违反协议并可能面临违约责任。此外,股东还应注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以确保出资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最后,如果需要延长出资期限,应及时与其他股东和公司进行协商,并遵守相关法律程序。总之,了解股东出资期限的和注意事项对于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结语

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时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对于非货币财产,应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在股东出资时,应注意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期限,遵守股东协议,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出资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如果需延长出资期限,应与其他股东和公司协商并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了解股东出资期限的和注意事项对于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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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期限最长是多久?

股东认缴出资应按公司章程约定时间缴纳,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法律分析;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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