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宁波2021年社保基数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24 20:08:06
文档

宁波2021年社保基数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法律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法律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法律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根据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规和的规定执行。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文档

宁波2021年社保基数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法律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