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欠款携带相关证据去起诉。首先要有证据可以证明欠款的事实,借条、欠条、合同或者是银行的转账记录等都可以是反映欠款和汇款的书面材料。到起诉其要求还款并且支付相应的利息,可以查询其名下是否有房产、车辆和存款并且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若是还款期满两年,在期间也追要过,则需要找证据证明,否则会超出诉讼的时效。
一、债务人找不到单位怎么办
找不到债务单位了,证明借款的证据充分的,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以公告的形式向对方送达传票,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必须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据、借据、收据、银行汇款记录等书面程序都能反映欠款和汇款情况。建议尽快向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胜诉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四千块钱借不还怎么办
对于借钱不还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然后到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