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我们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交警部门应当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划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对于后续进行赔偿是十分重要的。赔偿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的问题选择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协商处理的话,那么,在受害者一方进行住院治疗时就可以请求对方垫付医药费。因为这是双方协商处理的结果,所以,法律是不进行强制要求的,只要双方都对他们进行协商的结果满意就可以了。如果当事人双方对赔偿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进行诉讼。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进行精通事故诉讼的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肇事之后,需要进行赔偿的项目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交通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护理费。
6、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当进行:
(1)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器具费;
(2)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金,以及对死亡人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上述的赔偿项目中。对于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都是需要进行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赔偿标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