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天;如果被逮捕,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一、逮捕是什么部门决定的
逮捕的决定机关是和,做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逮捕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经同级人民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批捕到起诉的时间大概需要两个月。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一、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
1、执行地点、执行程序不同。刑事拘留一般在立案后,执行地点在拘留所,由机关执行;逮捕必须经批准或决定后,达到逮捕条件的,机关执行逮捕,逮捕一般在看守所执行;
2、适用条件不同;
3、羁押时间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二、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批准逮捕后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二、拘留是否不能见家属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去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去会见。刑事拘留之后,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
三、盗窃罪如果不判刑关多久
涉嫌盗窃罪的在不判刑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受到半年左右的一个拘留时间,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