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股东争议有三种途径:1.协商解决,保持友好合作;2.一方退出,另一方维持公司经营;3.如果矛盾不可调和,解散公司是最后选择。关于股东争议的解决之道,一般可采取以下方法:
1、协商解决争议问题,继续友好合作。对于股东之间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共益性原则求同存异。
2、一方股东退出,另一方股东继续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性。一般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股权。
3、如果股东争议较大,一般是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矛盾不可调和,协商未果,导致公司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解散公司可能是最后的选择。《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