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被保险人提出保险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保险合同条款,或者存在其他原因拒绝理赔,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查。但被保险人在提出申请的时限方面,需要注意以下法律规定:
1.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的期限为两年。”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需在两年内提交保险理赔申请。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赔偿金给付义务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保险人应当自应付赔偿金之日或者应当答复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保险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赔偿金。
因此,被拒绝理赔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的时限为两年内提交保险理赔申请;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的期限为两年。”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赔偿金给付义务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保险人应当自应付赔偿金之日或者应当答复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