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运动神经元病是否需要提供鉴定委员会证明?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27 13:19:05
保险公司拒赔运动神经元病是否需要提供鉴定委员会证明?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病,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认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必要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鉴定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病,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认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必要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鉴定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病,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认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必要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鉴定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
《保险合同法》第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就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的程度等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保险公司拒赔运动神经元病是否需要提供鉴定委员会证明?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病,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认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坚持“诚实、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判断。《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必要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鉴定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