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丧失的重疾险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1-27 12:59:55
视力丧失的重疾险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如果保险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视力丧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无需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内容。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变更保险责任,但是法律、法规、变化或者事实发生变化,导致保险责任无法履行或者保险公司不得不变更保险责任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如果保险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视力丧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无需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内容。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变更保险责任,但是法律、法规、变化或者事实发生变化,导致保险责任无法履行或者保险公司不得不变更保险责任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如果保险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视力丧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无需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变更保险责任,但是法律、法规、变化或者事实发生变化,导致保险责任无法履行或者保险公司不得不变更保险责任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
视力丧失的重疾险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如果保险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视力丧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无需进行额外的保险合同签署。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内容。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变更保险责任,但是法律、法规、变化或者事实发生变化,导致保险责任无法履行或者保险公司不得不变更保险责任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