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原则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判死刑的只执行死刑,判无期徒刑的只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管制、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有判处附加刑的,相同种类合并执行,不同种类分别执行。
法律分析
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如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判死刑的只执行死刑,判无期徒刑的只执行无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拓展延伸
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
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数罪并罚是指当一个人犯有多个罪行时,可以对其进行合并判决,从而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在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涉及到罪行的性质、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因素。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个人情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适用数罪并罚。这既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也有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领域。
结语
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况,判决宣告以前,若判死刑则只执行死刑,若判无期徒刑则只执行无期徒刑;若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则执行有期徒刑;若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则在有期徒刑或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执行;若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则相同种类的附加刑合并执行,不同种类的附加刑分别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适用数罪并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领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