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罪并罚的方式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量刑,有期徒刑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被数罪并罚的人也可以减刑。会根据每个犯罪行为的情节分别判处不同刑期,服刑期限根据案情确定。
法律分析
计算数罪并罚的方式如下:
1、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那么,被数罪并罚的人也可以减刑吗?
答案是可以的,被数罪并罚也可以减刑。事实上,就算犯罪嫌疑人构成多种罪名,也会分别根据每个犯罪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量刑,有些罪行判处的是有期徒刑,有些罪行可能判处的是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要根据案情确定。
拓展延伸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的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是指当一个人犯有多个犯罪行为,且这些犯罪行为应当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刑期相加超过了法定的最高刑期时,可以将这些刑期合并为一个刑期。适用数罪并罚有期徒刑的条件包括:被告人犯有多个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应当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相加超过了法定的最高刑期。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数罪并罚有期徒刑的适用有助于提高犯罪惩罚的效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结语
数罪并罚是一种有效的犯罪惩罚方式,可以减少犯罪嫌疑人的刑期。会根据每个犯罪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进行量刑,将刑期合并为一个刑期。这种做法有助于提高犯罪惩罚的效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