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轻微刑事案件是相对于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案件的对称,这类案件的特点是侵害的范围较窄,多发生在亲属、邻里和熟人之间;社会危害性较小,法定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目的较为单一,主要以侵犯财产权、人身权为主;一般具有和解的可能性,双方大多有和解的愿望,多数能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形式就可以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
(二)人民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规定的);
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机关报案,或者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