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调解,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一、追尾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送达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认定;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起诉;5、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三、肇事车不赔偿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