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1-21 18:56:49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3、认证开发商资质;4、重视“不可抗力”因素;5、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导读法律分析。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3、认证开发商资质;4、重视“不可抗力”因素;5、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3、认证开发商资质;4、重视“不可抗力”因素;5、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3、认证开发商资质;4、重视“不可抗力”因素;5、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