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没评上级,也是有赔偿的,只是会有所。所以,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而且对于医疗的费用也应该要如实的申请,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从相关劳动法律来看,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
一、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有哪些规定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有以下规定: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接受治疗,不需要工作,所以没有所谓的旷工。公司在医疗期间让工伤职工工作是违法的。
二、工伤治疗时间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工伤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完毕后,会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依然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些什么
劳动者在办理工伤认定书后往往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去索要赔偿。那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该做什么呢?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可以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更多工伤赔偿。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拿到工伤认定书,如果是一般伤害,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如果伤情较重,等到伤情稳定,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了,鉴定到级别,就依据相关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到当地基层提起诉讼。在这里提醒大家,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