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如果没有到审判就不构成犯罪,也就没有案底。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司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10日治安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15天拘留。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有造成法律规定的情节恶劣的情形的,将会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犯罪,依照规定将会判处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而此时同样会被依法拘留,只是这时的拘留被称为刑事拘留,且刑事拘留最高为37天。
如果在拘留期限届满后,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将会被继续羁押,通常逮捕后两个月内案件会被移送到。
经过审查起诉再将案件移送到进行审理判决,经过审理无罪的会被立即释放,有罪的将会被羁押执行剩余刑期。
视情况而定。寻衅滋事如果只是接受拘留的行政处罚就不构成犯罪,也就没有案底;如果寻衅滋事的行为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标准,要到审判的,就有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