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中提前解除合同所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应当依据双方合意进行约定。但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中的有关事项自由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2.《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或者经营方式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金额。但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额过分高于合同标的价值或者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人民可以予以变更。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第六条:当事人可以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解除程序、解除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自行约定。
综上所述,任何租赁合同中的约定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也不能过分高于合同标的价值或过分低于实际损失。当违约金或赔偿金额不合理时,人民有权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