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退回侦查,一般最多是一个月退回到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就必须开庭审判。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这对于是第三次提交了。第一次提交,第一次退;第二次提交,第二次退;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提交,仍认为证据不足的,一般会做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退侦就是案卷退回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一、扩展资料: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规定,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