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涉及财产分割的,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
一、传票会不会送不到地方
可能会送不到地方,但这影响不大。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票送达不到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去的,也是会照样子开庭审理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只是被告不在,没有辩解,没有提供任何的证词,不能根据被告所表述的就行调解,只能听原告方一方的陈述,那么对于审判的结果,自然而然对被告是非常的不利。
二、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
1.原告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原告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经人民合法传唤,原告有出庭的义务。经人民两次合法传唤后,原告无正当理由仍不到庭的,实际上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人民可以视为其申请撤回起诉。
2.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时,在当事人一方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人民即作出判决。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仅负有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的责任,而且作为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出庭对自己所做的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根据进行解释和答辩。经人民两次合法传唤后,被告仍不到庭,可以视为其放弃了在法庭上答辩的权利,要承担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
三、被告不出庭反而更好
民事诉讼法中,缺席判决的适用于这几种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
3、裁定不能撤诉,原告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即便是被告不出庭,也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来进行判决,被告不一定会败诉。
但是,由于被告不出庭,很有可能会导致无法查明事实的,再者作为被告不出庭进行关键的举证和质证,导致败诉。因此,可以说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但是败诉的风险肯定要比出庭高很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