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到家门口是义务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2-09 19:38:31
快递送到家门口是义务吗?
法律分析。有义务送货到楼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提起诉讼。
导读法律分析。有义务送货到楼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有义务送货到楼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提起诉讼。
快递送到家门口是义务吗?
法律分析。有义务送货到楼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