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一、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之回避
第三十二条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三条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
(四)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不正当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三十四条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回避,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五条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决定;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二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五日以内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