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期如何计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2-12 16:47:43
商标异议期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导读法律分析。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分析: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期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