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一、七月份发工资八月份发工资合不合法?
不合法。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薪水,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要符合以下: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2、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