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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权房屋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2-15 2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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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权房屋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未确权应该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如下:、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一、房产不能确权的情况如下:、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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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未确权应该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如下:、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一、房产不能确权的情况如下:、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


房屋未确权应该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如下:

、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一、房产不能确权的情况如下:

、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

、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禁止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农村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拆除土地上的建筑设施;

4、擅自在耕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的住宅,目前国家正在大力保护农村的耕地,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必须要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而且国家明令禁止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房屋,所以此种情况其房屋也不能够确权登记。

二、农村房屋确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房屋的矛盾一般都是由侵权引起的,房屋在分配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确权行为,村里都会有原始记录。如果有争执的话,可以调取房屋原始记录查看,关于谁侵权就一目了然了,因此不需要再次确权了;

、农村的房屋一般都是大家统一申请确权,和不会单独受理某个村民的房屋确权。在分房屋的时候确权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清楚了,并且会做好相关登记,所以原则上,和都不会再受理单独的确权申请;

3、一般的房屋只要交易双方自己同意就可以,但是农村的房屋不一样,不仅要双方同意,还要经过村委的同意才能交易,此外农村房屋交易之前要明确房屋确权。经过村委同意后,就可以开具相关证明,然后才能办理过户等手续。

综上所述,房屋确权问题日益增加,房屋确权成为最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确权房屋是可以被回收的,而对于没有宅基地的人如果需要是可以重新给予分配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的经济组织,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确权时应及时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确权怎么管辖啊?

房屋确权的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应当指不动产买卖、不动产抵押、不动产确权、不动产征用和不动产侵权纠纷,该类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动迁房屋确权后怎么分割

通常拆迁时每户都会选择期房安置,如果开发商尚未办理出期房的大产证,即房屋的面积、地址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处理房屋的确权与分割。

房屋确权需要什么手续,房屋确权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房屋确权需要的手续: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哪些情况房屋无法办理确权登记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

乱占耕地建房;

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

新农村房屋确权什么时候发证

根据3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就可以知道宅基地确权是在3年开始的,未来将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调查,摸清全国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力争在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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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权房屋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未确权应该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如下:、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一、房产不能确权的情况如下:、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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