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依法缴纳税款、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以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此外,还涉及房屋中介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中介的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条文。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责任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依法缴纳税款、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以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房屋中介三方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三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还需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介的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条文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结语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责任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依法缴纳税款、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以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中介机构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房屋的权属情况、抵押、典当等权利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还需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