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女方不能起诉离婚: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女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女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男方是现役军人,女方想要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怎样才能诉讼离婚
只要不存在以下情况的,就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的。但是,在此期间,人民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二、人民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起诉离婚的期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起诉离婚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形不会判决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